按照《通知》要求,調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的加點幅度,不得低于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官方網站公布的為準。
2019年8月,人民銀行發布第16號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為LPR。2022年5月,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22〕115號),自2022年5月15日起,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調整為LPR減20個基點。
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規則如下:
1.對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放的、已按人民銀行2019年第30號公告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即加點幅度為0);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LPR的,按發放時當地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LPR轉換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或不高于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調整。
2.對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發放的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即加點幅度為0);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LPR的,按發放時當地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LPR或不高于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調整。
3.對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發放的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含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減20個基點;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減20個基點的,按發放時當地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減20個基點或不高于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調整。